重磅新聞,建筑業業績重新核定等級,業績補錄端口重開
各市、縣(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南昌市城鄉建設局,贛江新區城鄉統籌局,南昌市、贛州市、宜春市、瑞金市、共青城市、贛江新區行政審批局:
為進一步提高我省上報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以下簡稱“公共服務平臺”)工程項目數據質量,確保工程項目數據真實、準確、完整、及時,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扎實推進建筑市場監管一體化工作平臺建設的通知》(建辦市函〔2017〕435號)、《關于印發〈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數據標準〉的通知》(建辦市〔2018〕81號)和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筑市場監管司《關于對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工程項目數據實行分級管理和開展數據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建市招函〔2019〕48號)要求,決定對上報“公共服務平臺”工程項目數據實行分級管理并開展工程項目數據專項治理。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關于工程項目數據分級管理
(一)自2019年10月15日起,“公共服務平臺”升級改版,對工程項目數據實行分級管理。按照數據審核部門層級,工程項目數據分為A、B、C、D四個等級,其中:A級數據由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審核確認,B級數據由設區市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審核確認,C級數據由縣(市、區)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審核確認,D級數據由建筑市場主體填報,未經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公共服務平臺”對工程項目數據按等級進行標記和展示。
(二)數據分級的對象具體到工程項目各業務環節,同一工程項目的不同業務環節信息可根據具體情況定為不同的數據等級。對工程項目整體不設置數據等級。
(三)2019年10月15日前已在“公共服務平臺”發布的工程項目數據,其各業務環節的數據等級統一暫定為D級;數據專項治理期間,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筑市場監管司將根據我省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審核確定的數據等級進行更新。
二、關于數據專項治理工作
對已入庫的存量工程項目數據按以下類別及工作分工完成數據專項治理工作:
(一)已在原“江西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工作平臺”和“江西住建云”上按審批流程產生的工程項目數據,由省廳負責完成數據專項治理工作,數據等級按原審核層級確定。2019年10月15日后,在“江西住建云”上按審批流程產生項目數據,系統自動生成數據等級上報至“公共服務平臺”。
(二)在“江西住建云”上線后,按我廳《關于加強江西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工作平臺歷史業績補錄監管工作的通知》(贛建建〔2019〕8號)要求進行補錄并審核通過的工程項目數據,由省廳負責完成數據專項治理工作,數據等級按原審核層級確定。2019年10月15日后,在“江西住建云”按新要求補錄的歷史業績,項目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完成后,系統自動生成“數據等級”上報至“公共服務平臺”。
(三)在原“江西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工作平臺”上補錄的工程項目數據(包括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已審核通過的項目、企業填報但未經審核的項目),全部返回至企業。企業如需提高數據等級,請于2019年12月20日前按照“贛建建〔2019〕8號”的要求重新進行業績補錄申請,經項目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后,系統自動生成數據等級上報至“公共服務平臺”。
(四)2019年12月20日后,已返回企業的工程項目數據,未按期完成重新審核定級的,數據等級定為D級。
三、工作要求
(一)本次數據專項治理工作是貫徹落實國務院和住房城鄉建設部促進建筑健康發展的重要舉措,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主管部要提高思想認識,對本部門審核確認的工程項目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及時性、完整性負責。按照“誰產生、誰監管;誰產生、誰負責”的原則,進一步完善工程項目數據治理工作機制,嚴格落實工程項目數據治理的主體責任,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對經查實向公共服務平臺報送虛假工程項目數據的建筑主體,將記入不良行為并向社會公開,情節嚴重的將列入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對相關信息審核部門和審核信息人將進行通報。對于多次發生或情節嚴重的,將暫停該地區的工程項目數據錄入權限,直至整改完成。
(二)本次數據專項治理工作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開始,至2019年12月20日結束。企業在“江西住建云”補錄工程項目業績,不受本次數據專項治理工作的影響,可以正常進行,沒有截止期限,各地要及時受理企業的補錄申請。
(三)各地在工作中遇到的有關問題,請及時向我廳建筑監管處反饋。聯系電話:0791-86225759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9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