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業新聞
重磅!住建部下發通知,取消61項證明,涉及資質/建造師/招標/社保等!!
剛剛住建部下發通知,自9月16日起,再取消一批證明事項,涉及資質、招標、執業資格證書等事項證明。
這次取消的力度很大,比如取消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申報業績核查的證明,改為承諾。取消造價企業財務審計報告、完稅證明、專職人員證書、基本養老(保)(險)費用的憑證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等,部分證明改為承諾。
在招標人自行辦理施工招標事宜備案,取消專業技術人員的名單、職稱證書或者執業資格證書及其工作經歷的證明材料,改為申請人不再提交,向主管部門作出書面承諾。
以下這些都不用再提供了,改為“書面承諾”或“告知”:
原文如下: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關于取消部分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設定的證明事項的決定
建法規〔2019〕6號
各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直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委及有關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減證便民、優化服務的部署要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決定取消部分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設定的證明事項,相關證明事項自公布之日起取消。
附件:
1、取消部門規章設定的證明事項目錄
2、取消規范性文件設定的證明事項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19年9月16日